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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CTIVE: 正常活动状态。由Registry设置;该域名可以由Registrar更改;可以续费;至少被设置一个DNS(正常情况下要求设定两个)。 也就是正常意义上的正在使用中的域名。

2.REGISTRAR-HOLD: 注册商保留。由该域名的原始注册商设置;该域名不可以被更改或删除;必须由注册商解除此状态才可以更改域名信息;该域名可以续费。该域名不包括在(域名根服务器)的区域中(不能正常使用)。 如果一个域名,在其有效期的最后一天,尚未收到续缴的费用,将会被设置成该状态,此时该域名已无法正常访问,设置成该状态的时间内,原注册人如及时续费,则该域名会马上恢复到ACTIVE状态。如在经过最长45天,原注册人仍未续费,则该域名将被设置为下一个更危险的状态:REDEMPTIONPERIOD。

3.REDEMPTIONPERIOD: 宽限期。当注册商向注册局提出删除域名请求后,由注册局将域名设置称此状态,不过,条件是该域名已经注册了5天以上(如果该域名注册时间不足5天,则立即删除);该域名不包括在(域名根服务器)的区域中(不能正常使用);该域名不可以被更改或清除,只可以被恢复;任何其他注册商提出对此域名的更改或其他请求都将被拒绝;该状态最多保持30天。 在REGISTAR-HOLD状态最长经过45天(一般情况下为30天),而原注册人仍未续费,则该域名被设置为REDEMPTIONPERIOD状态。在此期间,原注册人可以通过注册商将该域名RESTORE回来,但需要交纳一笔远远高于一年注册费的金额(就当作是被绑架后的赎金吧)。 如果在注册局在30天内收到了这笔赎金,则该域名将立即被设置为PENDINGRESTORE状态,该状态的解释为:恢复未决。当注册商提出将处于REDEMPTIONPERIOD的域名恢复请求后,由注册局设置;该域名包含在(域名根服务器)的区域中(可以正常使用);注册商提出的更改或任何其他请求都将被拒绝;在7天之内,有注册商向注册局提供必需的恢复文件,如果注册商在7天之内提供了这些文件,该域名将被置为ACTIVE状态,否则,该域名将重新返回到REDEMPTIONPERIOD状态。

4.PENDINGDELETE 删除未决。如果一个域名在被设置成REDEMPTIONPERIOD状态期间内,注册商没有提出恢复请求,那么,域名将被置于PENDINGDELETE状态,注册商对此域名的任何请求都将被拒绝;5天之后清除。 事情到了这一步,就是真的无法挽回了,被设置成PENDINGDELETE状态的域名,会在5天后准时处以极刑,没有任何方式可以救回这些域名的生命。

但同时,其中一些好的域名,也通过该过程凤凰涅盘,重新被人抢到。这是我们最关注的时刻,无数的域名抢注者操纵着无数的工具和电脑在刑场行刑的同时,进行着另一场战斗。这场战斗发生的时间,是美国东部时间每天下午两点左右开始,大约一个小时之内,不到3点钟的时候,当天将被删除的域名被删除完毕,而其中被人看中的域名,则获得了新生。

以上的介绍包含了域名8个状态中的5个,另外的三个状态及其解释如下:

REGISTRY-LOCK:注册局锁定。由注册局设置;该域名不可以由注册商更改、删除;必须由注册局解除此状态才可以由注册商更改域名信息;域名可以续费;如果域名被指派至少一个DNS则可以包含在(域名根服务器)的区域中(可以正常使用)。

REGISTRY-HOLD:注册局保留。由注册局设置;该域名不可以由注册商更改、删除;必须由注册局解除此状态才可以由注册商更改域名信息;域名可以续费;该域名不包括在(域名根服务器)的区域中(不能正常使用)。

REGISTRAR-LOCK:注册商锁定。由该域名的原始注册商设置;该域名不可以被更改或删除;必须由注册商解除此状态才可以更改域名信息;该域名可以续费。该域名包含在(域名根服务器)的区域中(可以正常使用)。

 

以上状态是针对COM国际域名的,cn域名宽限期是15天。

 

(字节数 : 1744)
【转】MySpace 起步揭密(全文) [转贴 2007-10-10 17:59:31]  

为什么研究这个案例

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MySpace成为全美访问量前五名的网站。2006年6月独立访问量4800万,页面浏览量274亿。也许它的盈利程度赶不上Google、eBay或Yahoo,但它很可能成为下一个互联网“平台”。而MySpace一举超越更早进入社会性网络领域的Friendster,也使得MySpace成为案例研究的好材料。


 

我进行了如下采访:几位在MySpace发展早期于该公司有密切关系的人士,尽管他们现在已经与MySpace没有什么联系。社会性网络从业的有关人员--包括竞争对手公司的产品经理和MySpace的服务提供商,等等。我本人是MySpace一个竞争对手的董事会观察员(board observer)。


成功的关键

给用户更多自由设计他们的MySpace主页,让用户能高度地表达自我和与朋友交流


 

MySpace的成功有很多因素。但如果让我选择一个,就是这一条。MySpace的早期成功开始于十几岁的孩子的用户群。这些孩子们用MySpace分享照片、交流、制作他们自己最棒的个人主页。让独立制作乐队来引领用户发现音乐是一个很好的功能,但并不构成MySpace主要的访问量。另外,不少用户确实利用MySpace找对象,但这类活动主要发生在21-26岁的用户中,而这不是MySpace的主要用户群。


 

分享照片的重要性怎样强调都不为过。数字照相机和手机照相功能的普及是很多社会性网络发展的驱动力,不光是MySpace。MySpace让它的用户可以使用第三方服务如PhotoBucket和ImageShack在个人主页中加入更多照片。我认为这是MySpace超越Friendster的一个重要原因。


 

缩短开发周期,使产品迅速适应用户要求


MySpace具体采取了什么措施来实现这个高度自我表达的环境呢?它采取了一个最基本的策略:不要预先去想像用户会想要如何在这个网站中互动。当用户自发地制作相同兴趣用户组群的主页时,MySpace接受了这种用户行为,而Friendster没有。MySpace倾听用户的反馈、快速开发、快速推出新产品。MySpace增加Blog、留言板、讨论区、即时通讯等功能都远远早于Friendster。部分原因是Friendster受到系统扩容问题的困扰。当用户用技术手段改动MySpace个人主页功能,把更多PhotoBucket的照片加到个人主页时,MySpace也没有干预这种尝试。通过这种改动,用户可以在他们的朋友的留言版加照片和图片。这个功能成了让用户在MySpace花更多时间的一个主要原因。

最初的用户积累依靠三种手段的结合:病毒式增长、非网络广告、网络传播合作伙伴


 

大家广泛认为MySpace上线后立刻通过口口相传的病毒式传播迅速增长用户群。实事不是这样。MySpace利用了多种战术的结合,包括成功地运用了传统的推广手段、利用已有的网络品牌来花钱收集用户(Cost per acquisition, CPA)。MySpace是Intermix公司中的ResponseBase团队的作品,这个团队有很强的电子邮件营销和CPA的背景。当MySpace的用户量达到几百万后,他们才开始依靠病毒传播。在“启动战略”部分我会深入分析这一点。


 

有关产品和研发政策的决策,要考虑到网站的负载能力


 

被大家熟知的Friendster和MySpace竞争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是:Friendster的用户由于网站负载能力的问题而放弃使用Friendster。尽管这是由于Friendster自身的问题造成的,但在MySpace方面,他们在早期设计阶段就充分考虑了这一点。首先,MySpace决定不显示“朋友链”。“朋友链”这个显示朋友连接关系的功能,在网站上随时显示时会极大加重系统的运算量。为了保证网站的负载能力,MySpace决定不提供这个Friendster的核心功能。第二,早期发展中,MySpace只允许美国用户注册。Friendster曾经在(现在仍旧在)菲律宾相当成功。但很不幸的是,在网络品牌广告市场在亚洲成熟之前,这些来自菲律宾的流量更多的是花费,而不是收入。而对于能产生广告价值的美国用户,这却对网站的访问速度等负载指标产生了负面影响。MySpace直到美国用户量突破了临界点后才开放其他国家的注册,这成为一个正确的决定。


启动战略

 


 

MySpace的主意最初来自Intermix的Chris DeWolfe和Tom Anderson。他们是通过Intermix收购ResponseBase加入Intermix的。很多ResponseBase的成员之前来自X-drive,因此,他们有很强的针对网络个人用户的开发和推广经验。看到Friendster最初的成功,并意识到他们在ResponseBase/Intermix所拥有的资源后,他们认为自己能在这个领域很有竞争力。ResponseBase有一个包括一亿电子邮件的数据库;Intermix拥有几个网站,而这些网站的用户很多处在MySpace用户的年龄段。


 

MySpace花了三个月时间开发出一个和Friendster功能类似的网站,并于2003年底上线。MySpace最初的战略并没有以独立制作乐队和围绕音乐的社会网络为目标。有关音乐的主题是以用户为中心的网站发展过程中自然发展出来的。有趣的是,在最初上线和开始推广后的6到9个月,用户增长并不成功。MySpace最初的推广手段是在Intermix的员工(约250人)中进行有奖竞赛,让员工们邀请他们的朋友注册。这产生了一定效果,但用户数很有限。接下来,他们利用ResponseBase的电子邮件列表进行邮件推广。这有一些影响,但基本上是失败的。这是因为电子邮件推广不能象已经存在的小组或组织那样吸引能对网站产生忠实度的用户。于是MySpace开始进行线下推广,对洛杉矶地区的Club、乐队、和各种派对进行赞助。这些努力逐渐给MySpace造成影响。更重要的是吸引了很多小的线下社区(即小组)来使用MySpace。100到1000人之间的小社区开始产生雪球式的病毒增长,并吸引更多的个人用户加入。


 

 


 

最初用户建立起来后,MySpace开始进一步利用Intermax的渠道和媒体关系扇风助燃。合作伙伴的推广结合上已有的较强用户基础,使得MySpace从最初的成功走向腾飞。如果没有利用传统的推广手段,MySpace恐怕不会有我们今天看到的高速增长。

 

财务结果分析

Intermix 于2005年7月被Fox(译者:Fox是莫多克新闻集团的一部分)收购,MySpace是收购的主要原因。我估计MySpace的价值大约为Fox的出价(5亿8千万美元)与Intermix作为上市公司的市值(约1亿美元)之差。即MySpace的收购价在5亿美元上下。但这启收购案中还有一个复杂因素,就是Intermix公司当时面临的侵犯互联网用户隐私的法律纠纷。Fox收购Intermix后则这些官司也转嫁到Fox头上,这使得MySpace的实际收购价值可能比5亿美元还高得多。

据报道,MySpace在2005年计划收入2千万美元,但当时公司正出于一个急速上升的情况。2005年第二季度的收入约为6百万美元。根据这些数据,Fox的出价大约是MySpace年收入的20倍,在当时被很多人认为买贵了。然而收购不到一年,MySpace每月的广告收入已经大约有8百万美元。按照这个数据,Fox的收购付了MySpace年收入的5倍,这还是个很合理的价格。再考虑到MySpace的品牌效应和对美国文化产生的冲击,应该说Fox花5亿美元收购MySpace是非常英明的(特别是再联系到最近Fox和Google之间的9亿美元的交易)。(译者:Fox和Google的交易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在所有MySpace页面放置Google搜索)而人们不禁要反思为什么当初Yahoo、MSN、AOL、和Google错过了收购MySpace的机会。为什么不是这些互联网业的巨头预测到MySpace在互联网上的巨大增长潜力呢?

再让我们看看风险投资和创始人的收益如何?Bill Burnham有一篇非常好的详细分析 ,我就不重复他的发现了。Redpoint风投公司在2005年2月用1150万美元帮助MySpace从Intermix中分拆(spinout)出来,并由此获得25%的股份。由此计算,资金注入前MySpace的估值约为3500万美元。这次分拆发生时MySpace已经相当成功了,稳坐Alexa排名100以内。(原作者注:很有趣地注意到过去一年半中对已经有一定成功度的互联网公司的估值发生了很大变化。Redpoint对MySpace这个排100名以内的用户产生内容的公司的估值3500万美元。而Facebook、Bebo、YouTube、Tagged等网站在融资时的估值远远高于这个。)Intermax在和约中很聪明地增加了这样一个条款:如果Intermix在一年中被收购,将有权以一固定的价格买回Redpoint手中的MySpace股份。根据这一条款,MySpace被收购给Redpoint风投公司带来了约6500万美元的回报(五个月中大约回报了4倍)。这是极好的回报率。也让我们看到风险投资不一定要去发现下一个好主意是什么,想法挤进已经在运作中的下一个好主意也不错。VantagePoint风投伙伴公司获得的回报最高。他们早在MySpace成功之前就是Intermix的投资者。作为Intermix的大股东,他们1500万美元的投资换回1亿3900万,9.1倍的回报。VantagePoint并不是因为MySpace而投资,但成为了MySpace成功的收益者。

那么创始人Chris、Tom和其他ReponseBase团队的成员从Fox收购中获利如何呢?Intermix从开始就完全拥有MySpace的股份,因此MySpace的资产结构不是一个典型的创业公司的构成。然而,我被告知在MySpace早期,Intermix给ResponseBase团队成员以5万美元购买1/3的MySpace股份的股票期权。当时的合同在这里可以看到。Chris和Tom都参加了“这一轮”资产组构。加上后来又随时间分配的、及以奖金形式获得的股票期权,他们应该都身价几百万以上了。

总结与思考


如果按照注册用户数把MySpace和Skype算作最大的Web2.0的成功案例的话,我想我们应该注意到一个有趣的共同点:他们在起步初期都得益于和一个强大的推广渠道成为伙伴。我以后要写的Skype案例分析会提到,Skype最初的推广是通过Kazaa(译者:一个P2P下载网络)。由于Skype的创始人就是Kazaa的创始人,他们很轻易地通过在Kazaa客户端软件对Skype进行推广获得了最初的用户。虽然Skype和MySpace都是有病毒型传播能力的产品,但如果没有最初传统推广渠道的激励,他们恐怕不会在如此短的时间获得如此大的成功。

进一步,Web2.0的创业者们应该意识到他们不仅仅是在和反应迟钝的大公司竞争,同时也在和那些也在初创阶段,但已经把强大的推广渠道掌握在手中的小公司竞争。除Skype和MySpace之外,广告网络领域也有类似的案例。比如Livedigital.com,由广告网络公司Oversee.net创办,9个月内就进入Alexa前5000名。另一个网络广告公司Blue Lithium采用了类似的策略,用它自己网站的剩余广告空间为它的另一个社区网站作宣传。那么后来者如TagWorld和MyYearBook如何呢?你在MySpace的“生态圈”(那些专门为MySpace用户提供图像和HTML编程服务的网站)随处可见他们的广告。这些推广的效果可能大相径庭,但不可否认大家都在用这些手段。也许Web2.0的新思维对传统的推广渠道不屑一顾,但MySpace和Skype都证明在Web2.0的热浪中,建立推广渠道伙伴不可忽视。


 

如果创业者选择了纯病毒式推广的道路 ,那你的产品必须能非常明确地给用户带来极大的价值,而且简单易用。否则,其他有推广渠道的创业公司将成为你难以逾越的竞争对手。

(全文完)

原文地址:http://www.startup-review.com/blog/myspace-case-study-not-a-purely-viral-start.php

 

(字节数 : 7808)
Javascript正则表达式教程 [转贴 2007-09-30 10:37:13]  


一,概述

1,正则表达式,可以说是任何一种编程语言都提供的机制,它主要是提供了对字符串的处理能力。
2,正则表达式在页面处理中的使用场景:
1)表单验证。验证某些域符合某种规则,例如邮件输入框必须输入的是邮件、联系电话输入框输入的必须是数字等等
2)处理DOM模型。例如通过表达式定位DOM中的一个对象或一系列对象,一个例子就是定位id属性中含有某个特殊字符的div对象。
3)纯编程逻辑。直接用于编程的逻辑之中。
3,说明:本部分所举的正则表达式的代码片断,都是经过测试的,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对于换行的字符串的定义,我们在表述时使用的是类似如下的形式:
var str=“It’s is
 a  beautiful city”;
这种形式直接写在JS代码中是错误的,那如何获取具有换行的字符串呢?简单的办法:在textarea中输入文本并换行,然后将该值赋给JS变量即可。例如:
var str=document.forms[0].mytextarea.value;         

二,语法与使用

1,定义正则表达式

1)定义正则表达式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普通方式,一种是构造函数方式。
2)普通方式:var reg=/表达式/附加参数
表达式:一个字符串,代表了某种规则,其中可以使用某些特殊字符,来代表特殊的规则,后面会详细说明。
附加参数:用来扩展表达式的含义,目前主要有三个参数:
g:代表可以进行全局匹配。
i:代表不区分大小写匹配。
m:代表可以进行多行匹配。
上面三个参数,可以任意组合,代表复合含义,当然也可以不加参数。
例子:
var reg=/a*b/;
var reg=/abc+f/g;
3)构造函数方式:var reg=new RegExp(“表达式”,”附加参数”);
其中“表达式”与“附加参数”的含义与上面那种定义方式中的含义相同。
例子:
var reg=new RegExp(“a*b”);
var reg=new RegExp(“abc+f”,”g”);
4)普通方式与构造函数方式的区别
普通方式中的表达式必须是一个常量字符串,而构造函数中的表达式可以是常量字符串,也可以是一个js变量,例如根据用户的输入来作为表达式参数等等:
var reg=new RegExp(document.forms[0].exprfiled.value,”g”);

2,表达式模式

1)表达式模式,是指表达式的表达方式与样式, 即 var reg=/表达式/附加参数 中的“表达式”怎样去描述?
2)从规范上讲,表达式模式分为简单模式和复合模式。
3)简单模式:是指通过普通字符的组合来表达的模式,例如
var reg=/abc0d/;
可见简单模式只能表示具体的匹配。
4)复合模式:是指含有通配符来表达的模式,例如:
var reg=/a+b?\w/;
其中的+、?和\w都属于通配符,代表着特殊的含义。因此复合模式可以表达更为抽象化的逻辑。
下面我们着重说一下复合模式中各个通配符的含义及其使用。
5)复合模式中特殊字符的讲解:

1>\:在许多编程语言里面被用作转义符,一般来说
\符号后面如果跟的是普通字符c,那么\c就代表特殊的含义,例如n本来代表字符n,但\n就代表换行。
\符号后面如果跟的是特殊字符c,那么\c就代表普通字符c,例如\一般用作转义符,但\\则调表普通字符\。
Javascript的正则表达式中\的用法与上面相同,只是不同的编程语言,特殊字符表可能不太一样罢了。

2>^:匹配输入字符串的起始端,如果是多行匹配,即表达式的附加参数中含有m,则也在一个换行符后匹配。
例子:/^B/匹配 “Bab Bc ”中的第一个B
例子2:/^B/gm匹配
          “Badd B
          cdaf
          B dsfB”
          中的第一行第一个B,第三行中的第一个B
         
3>$:匹配输入字符创的尾端,如果是多行匹配,即表达式的附加参数中含有m,则也在一个换行符前匹配。
与^的用法相反。
例子:/t$/匹配“bat”中的t,但是不匹配“hate”中的t
例子2:/t$/匹配
“tag at
bat”
中第一行的最后一个t和第二行的t。

4>*:匹配前一个字符0次或多次。
例子:/ab*/匹配“dddabbbbc”中的“abbbb”,也匹配“ddda”中的“a”

5>+:匹配前一个字符1次或多次。
例子:/ab+/匹配“dddabbbbc”中的“abbbb”,但不匹配“ddda”
与后面的{1,}(原型:{n,})的用法类似

6>?:?的用法比较特殊,一般来说它用来对前一个字符做0次或1次匹配,但是它有另外两种特殊的用法:
如果紧跟在*、+、?和{ }之后,则表示原始匹配的最小次数匹配,例如:
/ba*/本来匹配“bbbaaaa”中的“baaaa”,但是/ba*?/则匹配“bbbaaaa”中的“b”(因为*表示0次或多次匹配,而加?应该表示最少次数匹配,即0次匹配)。
同理:/ba+?/则匹配“baaaa”中的“ba”。
作为语法结构符号,使用于前置断言中,即后面要说到的x(?=y)和x(?!=y)

7>.:小数点中的“.”号,匹配任何一个单独的字符,但是换行符除外。
标准中总共有哪些字符?请参考:字符集
例如:/a.b/匹配“acbaa”中的“acb”,但是不匹配“abbb”。

8>(x):表示匹配x(并非特指字符x或者特指一个字符,x表示一个字符串),而且匹配会被记住,在语法中这种()被称为“capturing parentheses ”,即捕捉用的小括号。
匹配会被记住,是因为在表达式提供的函数中,有些函数返回一个数组,该数组会保存所匹配的所有字符串,例如exec()函数。
另外还要注意()中的x被记住的前提是匹配x。
例子1:
var regx=/a(b)c/;
var rs=regx.exec(“abcddd”);
从上面可以看出,/a(b)c/匹配“abcddd”中的“abc”,因为()的原因,b也会记录下来,因此rs返回的数字内容为:
{abc,b}
例子2:
 var regx=/a(b)c/;
 var rs=regx.exec(“acbcddd”);
 rs返回null,因为/a(b)c/不匹配“acbcddd”,所以()中的b不会被记录下来(尽管字符串中含有b)
 
9>(?:x):匹配x,但不会记住x,这种格式中的()被称为“non-capturing parentheses ”,即非捕捉用的小括号。
例子:
var regx=/a(?:b)c/;
var rs=regx.exec(“abcddd”);
从上面可以看出,/a(?:b)c/匹配“abcddd”中的“abc”,因为(?:)的原因,b不会记录下来,因此rs返回的数字内容为:
{abc}

10>X(?=y):匹配x,仅当后面紧跟着y时。如果符合匹配,则只有x会被记住,y不会被记住。
例子:
var regx=/user(?=name)/;
var rs=regx.exec(“The username is Mary”);
结果:匹配成功,而且rs的值为{user}

11>X(?!y):匹配x,仅当后面不紧跟着y时。如果符合匹配,则只有x会被记住,y不会被记住。
例子:
var regx=/user(?!name)/;
var rs=regx.exec(“The user name is Mary”);
结果:匹配成功,而且rs的值为{user}
例子2:
var regx=/\d+(?!\.)/;
var rs=regx.exec(“54.235”);
结果:匹配成果,rs的值为{5},不匹配54是因为54后面跟着“.”号,当然235也匹配,但是由于exec方法的行为,235不会被返回

12>x|y:匹配x或y。注意如果x和y都匹配上了,那么只记住x。
例子:
var regx=/beijing|shanghai/;
var rs=regx.exec(“I love beijing and shanghai”);
结果:匹配成功,rs的值为{beijing},虽然shanghai也匹配,但不会被记住。

13>{n}:匹配前一个字符的n次出现。
n必须是一个非负数,当然如果是一个负数或小数也不会报语法错误。
例子:
var regx=/ab{2}c/;
var rs=regx.exec(“abbcd”);
结果:匹配成功,rs的值为:{abbc}。

14>{n,}:匹配前一个字符的至少n次出现。
例子:
var regx=/ab{2,}c/;
var rs=regx.exec(“abbcdabbbc”);
结果:匹配成功,rs的值为:{abbc}。注意为什么abbbc也符合条件为什么没有被记住,这与exec方法的行为有关,后面会统一讲解。

15>{n,m}:匹配前一个字符的至少n次最多m次的出现。
只要n与m为数字,而且m>=n就不会报语法错误。
例子:
var regx=/ab{2,5}c/;
var rs=regx.exec(“abbbcd”);
结果:匹配成功,rs的值为:{abbbc}。
例子2:
var regx=/ab{2,2}c/;
var rs=regx.exec(“abbcd”);
结果:匹配成功,rs的值为:{abbc}。
例子3:
var regx=/ab(2,5)/;
var rs=regx.exec(“abbbbbbbbbb”);
结果:匹配成功,rs的值为:{abbbbb},这说明,如果前一个字符出现多于m次,则只匹配m次。另外:
var regx=/ab(2,5)c/;
var rs=regx.exec(“abbbbbbbbbbc”);
结果:匹配失败,rs的值为:null,为什么匹配失败,因为b多于5个则b(2,5)会匹配前5个b,,而表达式/ab(2,5)c/中b后面是c,但字符串中5个b之后还是b所以会报错。

16>[xyz]:xyz表示一个字符串,该模式表示匹配[]中的一个字符,形式上[xyz]等同于[x-z]。
例子:
var regx=/a[bc]d/;
var rs=regx.exec(“abddgg”);
结果:匹配成功,rs的值为:{abd}
例子2:
var regx=/a[bc]d/;
var rs=regx.exec(“abcd”);
结果:匹配失败,rs的值为:null,之所以失败,是因为[bc]表示匹配b或c中的一个,但不会同时匹配。

17>[^xyz]:该模式表示匹配非[]中的一个字符,形式上[^xyz]等同于[^x-z]。
例子:
var regx=/a[^bc]d/;
var rs=regx.exec(“afddgg”);
结果:匹配成功,rs的值为:{afd}
例子2:
var regx=/a[^bc]d/;
var rs=regx.exec(“abd”);
结果:匹配失败,rs的值为:。

18>[\b]:匹配退格键。

19>\b:匹配一个词的边界符,例如空格和换行符等等,当然匹配换行符时,表达式应该附加参数m。
例子:
var regx=/\bc./;
var rs=regx.exec(“Beijing is a beautiful city”);
结果:匹配成功,rs的值为:{ci},注意c前边的空格不会匹配到结果中,即{ ci}是不正确的。

20>\B:代表一个非单词边界。
例子:
var regx=/\Bi./;
var rs=regx.exec(“Beijing is a beautiful city”);
结果:匹配成功,rs的值为:{ij},即匹配了Beijing中的ij。

21>\cX,匹配一个控制字符。例如, \cM 匹配一个 Control-M 或
回车符。 x 的值必须为 A-Z 或 a-z 之一。否则,将 c 视为一
个原义的 ’c’ 字符。(实际的例子还需补充)

21>\d:匹配一个数字字符,等同于[0-9]。
例子:
var regx=/user\d/;
var rs=regx.exec(“user1”);
结果:匹配成功,rs的值为:{user1}

22>\D:匹配一个非数字字符,等同于[^0-9]。
例子:
var regx=/user\D/;
var rs=regx.exec(“userA”);
结果:匹配成功,rs的值为:{userA}

23>\f:匹配一个换页符。

24>\n:匹配一个换行符。因为是换行符,所以在表达式中要加入m参数。
例子:
var regx=/a\nbc/m;
       var str=“a
               bc”;
       var rs=regx.exec(str);
       结果:匹配成功,rs的值为:{  },如果表达式为/a\n\rbc/,则不会被匹配,因此在一般的编辑器中一个”Enter”键代表着“回车换行”,而非“换行回车”,至少在textarea域中是这样的。      
25>\r:匹配一个回车符

26>\s:匹配一个空格符,等同于[ \f\n\r\t\v\u00A0\u2028\u2029].
例子:
var regx=/\si/;
var rs=regx.exec(“Beijing is a city”);
结果:匹配成功,rs的值为:{ i}

27>\S:匹配一个非空格符,等同于[ ^\f\n\r\t\v\u00A0\u2028\u2029].
例子:
var regx=/\Si/;
var rs=regx.exec(“Beijing is a city”);
结果:匹配成功,rs的值为:{ei}

28>\t:匹配一个tab
例子:
var regx=/a\tb/;
var rs=regx.exec(“a bc”);
结果:匹配成功,rs的值为: {a       bc}

29>\v:匹配一个竖向的tab

30>\w:匹配一个数字、_或字母表字符,即[A-Za-z0-9_ ]。
例子:
var regx=/\w/;
var rs=regx.exec(“$25.23”);
结果:匹配成功,rs的值为:{2}

31>\W:匹配一个非数字、_或字母表字符,即[^A-Za-z0-9_ ]。
例子:
var regx=/\w/;
var rs=regx.exec(“$25.23”);
结果:匹配成功,rs的值为:{$}

32>\n:注意不是\n,这里n是一个正整数,表示匹配第n个()中的字符。
例子:
var regx=/user([,-])group\1role/;
var rs=regx.exec(“user-group-role”);
结果:匹配成功,rs的值为:{user-group-role,-},同样对user,group,role的匹配也是成功的,但像user-group,role等就不对了。

33>\0:匹配一个NUL字符。

34>\xhh:匹配一个由两位16进制数字所表达的字符。

35>\uhhhh:匹配一个由四位16进制数字所表达的字符。


3,表达式操作

1)表达式操作,在这里是指和表达式相关的方法,我们将介绍六个方法。
2)表达式对象(RegExp)方法:

1>exec(str),返回str中与表达式相匹配的第一个字符串,而且以数组的形式表现,当然如果表达式中含有捕捉用的小括号,则返回的数组中也可能含有()中的匹配字符串,例如:
var regx=/\d+/;
var rs=regx.exec(“3432ddf53”);
返回的rs值为:{3432}
var regx2=new RegExp(“ab(\d+)c”);
var rs2=regx2.exec(“ab234c44”);
返回的rs值为:{ab234c,234}
另外,如果有多个合适的匹配,则第一次执行exec返回一个第一个匹配,此时继续执行exec,则依次返回第二个第三个匹配。例如:
var regx=/user\d/g;
var rs=regx.exec(“ddduser1dsfuser2dd”);
var rs1=regx.exec(“ddduser1dsfuser2dd”);
则rs的值为{user1},rs的值为{rs2},当然注意regx中的g参数是必须的,否则无论exec执行多少次,都返回第一个匹配。后面还有相关内容涉及到对此想象的解释。

2>test(str),判断字符串str是否匹配表达式,返回一个布尔值。例如:
var regx=/user\d+/g;
var flag=regx.test(“user12dd”);
flag的值为true。

3)String对象方法

1>match(expr),返回与expr相匹配的一个字符串数组,如果没有加参数g,则返回第一个匹配,加入参数g则返回所有的匹配
例子:
var regx=/user\d/g;
var str=“user13userddduser345”;
var rs=str.match(regx);
rs的值为:{user1,user3}

2>search(expr),返回字符串中与expr相匹配的第一个匹配的index值。
例子:
var regx=/user\d/g;
var str=“user13userddduser345”;
var rs=str.search(regx);
rs的值为:0

3>replace(expr,str),将字符串中匹配expr的部分替换为str。另外在replace方法中,str中可以含有一种变量符号$,格式为$n,代表匹配中被记住的第n的匹配字符串(注意小括号可以记忆匹配)。
例子:
var regx=/user\d/g;
var str=“user13userddduser345”;
var rs=str.replace(regx,”00”);
rs的值为:003userddd0045
例子2:
var regx=/u(se)r\d/g;
var str=“user13userddduser345”;
var rs=str.replace(regx,”$1”);
rs的值为:se3userdddse45
对于replace(expr,str)方法还要特别注意一点,如果expr是一个表达式对象则会进行全局替换(此时表达式必须附加参数g,否则也只是替换第一个匹配),如果expr是一个字符串对象,则只会替换第一个匹配的部分,例如:
var regx=“user”
var str=“user13userddduser345”;
var rs=str.replace(regx,”00”);
rs的值为: 0013userddduser345

4>split(expr),将字符串以匹配expr的部分做分割,返回一个数组,而且表达式是否附加参数g都没有关系,结果是一样的。
例子:
var regx=/user\d/g;
var str=“user13userddduser345”;
var rs=str.split(regx);
rs的值为:{3userddd,45}

4,表达式相关属性

1)表达式相关属性,是指和表达式相关的属性,如下面的形式:
var regx=/myexpr/;
var rs=regx.exec(str);
其中,和表达式自身regx相关的属性有两个,和表达式匹配结果rs相关的属性有三个,下面将逐一介绍。
2)和表达式自身相关的两个属性:

1>lastIndex,返回开始下一个匹配的位置,注意必须是全局匹配(表达式中带有g参数)时,lastIndex才会有不断返回下一个匹配值,否则该值为总是返回第一个下一个匹配位置,例如:
var regx=/user\d/;
var rs=regx.exec(“sdsfuser1dfsfuser2”);
var lastIndex1=regx.lastIndex;
rs=regx.exec(“sdsfuser1dfsfuser2”);
var lastIndex2=regx.lastIndex;
rs=regx.exec(“sdsfuser1dfsfuser2”);
var lastIndex3=regx.lastIndex;
上面lastIndex1为9,第二个lastIndex2也为9,第三个也是9;如果regx=/user\d/g,则第一个为9,第二个为18,第三个为0。

2>source,返回表达式字符串自身。例如:
var regx=/user\d/;
var rs=regx.exec(“sdsfuser1dfsfuser2”);
var source=regx.source;
source的值为user\d
3)和匹配结果相关的三个属性:

1>index,返回当前匹配的位置。例如:
var regx=/user\d/;
var rs=regx.exec(“sdsfuser1dfsfuser2”);
var index1=rs.index;
rs=regx.exec(“sdsfuser1dfsfuser2”);
var index2=rs.index;
rs=regx.exec(“sdsfuser1dfsfuser2”);
var index3=rs.index;
index1为4,index2为4,index3为4,如果表达式加入参数g,则index1为4,index2为13,index3会报错(index为空或不是对象)。

2>input,用于匹配的字符串。例如:
var regx=/user\d/;
var rs=regx.exec(“sdsfuser1dfsfuser2”);
var input=rs.input;
input的值为sdsfuser1dfsfuser2。

3>[0],返回匹配结果中的第一个匹配值,对于match而言可能返回一个多值的数字,则除了[0]外,还可以取[1]、[2]等等。例如:
var regx=/user\d/;
var rs=regx.exec(“sdsfuser1dfsfuser2”);
var value1=rs[0];
rs=regx.exec(“sdsfuser1dfsfuser2”);
var value2=rs[0];
value1的值为user1,value2的值为user2

5,实际应用

1)实际应用一
描述:有一表单,其中有一个“用户名”input域
要求:汉字,而且不能少于2个汉字,不能多于4个汉字。
实现:
<script>
function checkForm(obj){
     var username=obj.username.value;
     var regx=/^[\u4e00-\u9fa5]{2,4}$/g
     if(!regx.test(username)){
               alert(“Invalid username!”);
               return false;
     }
     return true;
}
</script>
<form name=“myForm”onSubmit=“return checkForm(this)”>
    <input type=“text” name=“username”/>
    <input type=“submit” vlaue=“submit”/>
</form>
2)实际应用二
描述:给定一个含有html标记的字符串,要求将其中的html标记去掉。
实现:
<script>
function toPlainText(htmlStr){
     var regx=/<[^>]*>|<\/[^>]*>/gm;
     var str=htmlStr.replace(regx,"");
     return str;
}
</script>
<form name=“myForm”>
    <textarea id=“htmlInput”></textarea>
    <input type=“button” value=“submit” onclick=“toPlainText(document.getElementById(‘htmlInput’).value”/>
</form>

三,小结

1,Javascript正则表达式,我想在一般的程序员之中,使用者应该不是很多,因为我们处理的页面一般都不是很复杂,而复杂的逻辑一般我们都在后台处理完成了。但是目前趋势已经出现了扭转,富客户端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而Javascript就是其中的关键技术,对于复杂的客户端逻辑而言,正则表达式的作用也是很关键的,同时它也是Javascript高手必须要掌握的重要技术之一。 

2,为了能够便于大家对前面讲述的内容有一个更为综合和深刻的认识,我将前面的一些关键点和容易犯糊涂的地方再系统总结一下,这部分很关键!
总结1:附件参数g的用法
表达式加上参数g之后,表明可以进行全局匹配,注意这里“可以”的含义。我们详细叙述:
1)对于表达式对象的exec方法,不加入g,则只返回第一个匹配,无论执行多少次均是如此,如果加入g,则第一次执行也返回第一个匹配,再执行返回第二个匹配,依次类推。例如
var regx=/user\d/;
var str=“user18dsdfuser2dsfsd”;
var rs=regx.exec(str);//此时rs的值为{user1}
var rs2=regx.exec(str);//此时rs的值依然为{user1}
如果regx=/user\d/g;则rs的值为{user1},rs2的值为{user2}
通过这个例子说明:对于exec方法,表达式加入了g,并不是说执行exec方法就可以返回所有的匹配,而是说加入了g之后,我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得到所有的匹配,这里的“方式”对于exec而言,就是依次执行这个方法即可。
2)对于表达式对象的test方法,加入g于不加上g没有什么区别。
3)对于String对象的match方法,不加入g,也只是返回第一个匹配,一直执行match方法也总是返回第一个匹配,加入g,则一次返回所有的匹配(注意这与表达式对象的exec方法不同,对于exec而言,表达式即使加上了g,也不会一次返回所有的匹配)。例如:
var regx=/user\d/;
var str=“user1sdfsffuser2dfsdf”;
var rs=str.match(regx);//此时rs的值为{user1}
var rs2=str.match(regx);//此时rs的值依然为{user1}
如果regx=/user\d/g,则rs的值为{user1,user2},rs2的值也为{user1,user2}
4)对于String对象的replace方法,表达式不加入g,则只替换第一个匹配,如果加入g,则替换所有匹配。(开头的三道测试题能很好的说明这一点)
5)对于String对象的split方法,加上g与不加g是一样的,即:
var sep=/user\d/;
var array=“user1dfsfuser2dfsf”.split(sep);
则array的值为{dfsf, dfsf}
此时sep=/user\d/g,返回值是一样的。
6)对于String对象的search方法,加不加g也是一样的。
总结2:附加参数m的用法
附加参数m,表明可以进行多行匹配,但是这个只有当使用^和$模式时才会起作用,在其他的模式中,加不加入m都可以进行多行匹配(其实说多行的字符串也是一个普通字符串),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
1)使用^的例子
var regx=/^b./g;
var str=“bd76 dfsdf
         sdfsdfs dffs
         b76dsf  sdfsdf”;
var rs=str.match(regx);
此时加入g和不加入g,都只返回第一个匹配{bd},如果regx=/^b./gm,则返回所有的匹配{bd,b7},注意如果regx=/^b./m,则也只返回第一个匹配。所以,加入m表明可以进行多行匹配,加入g表明可以进行全局匹配,综合到一起就是可以进行多行全局匹配
2)使用其他模式的例子,例如
var regx=/user\d/;
var str=“sdfsfsdfsdf
         sdfsuser3 dffs
         b76dsf  user6”;
var rs=str.match(regx);
此时不加参数g,则返回{user3},加入参数g返回{user3,user6},加不加入m对此没有影响。
3)因此对于m我们要清楚它的使用,记住它只对^和$模式起作用,在这两种模式中,m的作用为:如果不加入m,则只能在第一行进行匹配,如果加入m则可以在所有的行进行匹配。我们再看一个^的例子
var regx=/^b./;
var str=“ret76 dfsdf
         bjfsdfs dffs
         b76dsf  sdfsdf”;
var rs=str.match(regx);
此时rs的值为null,如果加入g,rs的值仍然为null,如果加入m,则rs的值为{bj}(也就是说,在第一行没有找到匹配,因为有参数m,所以可以继续去下面的行去找是否有匹配),如果m和g都加上,则返回{bj,b7}(只加m不加g说明,可以去多行进行匹配,但是找到一个匹配后就返回,加入g表明将多行中所有的匹配返回,当然对于match方法是如此,对于exec呢,则需要执行多次才能依次返回)
总结3:在HTML的textarea输入域中,按一个Enter键,对应的控制字符为“\r\n”,即“回车换行”,而不是“\n\r”,即“换行回车”,我们看一个前面我们举过的例子:
var regx=/a\r\nbc/;
var str=“a
         bc”;
var rs=regx.exec(str);
结果:匹配成功,rs的值为:{      },如果表达式为/a\n\rbc/,则不会被匹配,因此在一般的编辑器中一个”Enter”键代表着“回车换行”,而非“换行回车”,至少在textarea域中是这样的。

四,应用案例

1,正则表达式使用场景:
1)登录场景,检查用户输入的用户名,要求:
字符长度在6到18之间
字符必须为字母、数字或者下划线的组合
2)购物场景,对于商品列表的描述(标签、条形码、单价)等有些用户可能会提出下面需求:
希望可以对商品列表的某一列描述进行字号的自定义,而且下次登录仍然保持用户的修改
2,下面看一下在上述两个场景中,正则表达式的使用方式和具体实现。
1)登录场景部分正则表达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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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物场景部分正则表达式实现
1>需求分析:用户希望可以对商品列表的某一列描述进行字号的自定义,而且下次登录仍然保持用户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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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程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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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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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码实现
PageSetting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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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email格式是否合法
function checkEmail(email)
{
  var reEmail=/^[_\.0-9a-z-]+@([0-9a-z][0-9a-z-]+\.)+[a-z]{2,5}/;
        if (!(email.match(reEmail)&&email!=""))
        {
             return false;
        }
        else {
   return true;
  
  }
}

 

(字节数 : 20052)
Linux 不是 Windows [转贴 2007-09-27 23:14:10]  

文章来源: http://linux.oneandoneis2.org/LNW.htm

原文: http://linux.oneandoneis2.org/LNW.htm

如果你访问了这个页面,那么十有八九你是一个 Linux 的新用户,你正遇到许多关于如何由 Windows 转向 Linux 的困惑,这篇文章的目的正是向新手解释这个问题。由于这个大问题衍生出许多枝节,下面我将对此逐一进行讨论。


问题一:Linux 和 Windows 完全不一样

你一定会惊讶于有这么多人对 Linux 发出相似的抱怨,他们奔向Linux,希望找到一个免费的、开源版的 Windows。通常,这正是那些狂热的 Linux 使用者所告诉他们的那种状况。然而这却是个荒谬的期待。

人们尝试 Linux 的原因不尽相同,但所有的原因都可以归结为一点:他们希望 Linux 会比 Windows 更优秀。正是出于这一点,Linux的低成本、更广阔的选择范围、高性能和高安全性——当然,还有许多其它的方面——被作为与 Windows 比较时的衡量标准。往往每一个开始尝试 Linux 的Windows 用户都是如此。

这正是问题之所在。

太多的人都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从逻辑上讲,在保持某样东西与参考物完全相同的前提下,将其做得更好是绝无可能的。正如一个完美的复制品将与它的 母版毫无差异,但是它不可能会超越原版。所以当你抱着 Linux 的使用方式该和使用 Windows 差不多的观念而尝试 Linux,并希望它能够做得更好,你便会不可避免地发现他们之间的不同,并且把这些不同之处看作是 Linux 的缺陷。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让我们来想一想驱动程序的升级吧:通常的情况下,倘若我们要在 Windows 下升级某个硬件驱动,我们需要去硬件制造商的网站上找到并下载最新的驱动;然而在 Linux 下,我们只须简单地升级内核即可。

这意味着在 Linux 下,仅仅一次下载和升级便能提供所有适用的最新驱动,然而在 Windows 下我们却不得不浏览多个网站并分别下载升级程序。这是一个不同的过程。并且显然,这绝不会是一种糟糕的体验。然而却有很多人对此抱怨不停,只因为这不是他 们所习惯的方式。

或者从另一个更经常接触到的例子来看,想一想 Firefox ——开源软件最伟大的成功案例之一。这是一个席卷全球的浏览器。它是通过模仿 IE —— 那个“最流行的浏览器”而取得成功的吗?

不。它的成功是因为它比 IE 更好。它之所以更好正是因为它的不同。它有标签页浏览方式,实时动态的书签,内建搜索条,PNG(一种图像格式)支持,adblock扩展(屏蔽广告插 件),以及其它美妙的东西。“查找”工具条显示在底部的工具栏中,它能够查找你键入的内容并且以红色标识表示没有相匹配的内容。而 IE 却没有标签页浏览,没有RSS订阅功能,搜索条只能通过第三方扩展实现,它的查找对话框还得通过点击“确认”按钮开始查找,而且还要再点击一次“确认”才 能清除“未发现”的错误提示。这无疑地证明了一个开源的应用程序通过“不同”而做到了“更好”,依靠“更好”进而取得了成功。如果 Firefox 只是一个 IE 的克隆,它必然早已销声匿迹于 IE 的阴影之下了。如果 Linux 是 Windows 的一个克隆,同样的事情也会发生在 Linux 身上。

因此,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记住在 Linux 中那些对于你的使用习惯来说熟悉的部分,并非说明 Linux 是新版的和改进版的 Windows。积极地面对那些不同之处,因为只有不同,Linux 才有机会真正闪耀出其光彩。


问题二 : Linux 和Windows 太不一样了

当人们期待着 Linux 有所特色时,又一个问题接踵而至。Linux 和 Windows 实在是太不一样了,一些差异简直让人难以适应。也许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可供 Linux 用户选择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对于一个刚上手的 Windows 用户,他已拥有一个经典的或 Windows XP 风格的桌面主题、写字板程序、IE 浏览器,Outlook Express;然而对于一个初学 Linux 的家伙,他面前有上百种发行版供其挑选,然后,是 Gnome、KDE 或者 Fluxbox(桌面环境),vi、emacs 或者 kate(文本编辑器),Konqueror、Opera、Firefox 或者 Mozilla(网页浏览器),或者其他一系列可供选择的工具。

Windows 用户不曾为了安装和使用(操作系统)而面对过如此丰富的选择。“有必要提供那么多种选择吗?”这类抱怨的帖子很常见。

Linux 真的和 Windows 有那么大的区别吗?不管怎么说,它们都是操作系统。它们都做同样的工作:操作你的计算机,让你有个运行应用程序的东西,自然它们多少都有些共通的地方吧?

让我们从这个角度看问题:出门看看路上行驶的各种不同车辆。所有的车辆不管是什么样的设计,都有同样的目的:从路上把你由A处运到B处。注意它们有着不同的设计。

但是你会想,汽车之间的差异非常小:它们都有方向盘、脚踏板、变速杆、手刹车、车窗、车门、油箱……如果你能够开这部车,你就能开任何一部车。

确实如此。但你有没有见过有些人不开汽车,而改骑摩托车吗?

从一个版本的 Windows 切换到另一个版本就像从一辆汽车换到另外一辆汽车。Win95 到 Win98 ,老实说我看不出有什么区别。Win98 到 WinXp,差别比较大,但也没有什么真正重大的区别。

但是从 Windows 切换到 Linux 就象从开汽车切换到骑摩托车。他们都是操作系统(交通工具)。他们可能都使用同样的硬件(道路)。他们可能都提供一个运行应用程序的环境(把你从甲地运到乙地)。但他们使用本质不同的两种方法来达到目的。

Windows(汽车)对于病毒(小偷)并不安全,除非你安装反病毒软件(锁上车门)。Linux(摩托车)却没有病毒(车门),所以即使你没有安装反病毒软件(没锁车门)也非常安全。

让我们反过来看一看:

Linux(汽车)从根本上用于多用户(乘客们)。Windows(摩托车)用于单用户(乘客)。每个 Windows 用户(摩托车驾驶员)每时每刻都要习惯集中精力控制他的计算机(车辆)。而一个 Linux 用户(汽车乘客)只有在以 root 根用户身份登录(坐在驾驶座上)时才要去控制计算机(车辆)。

通过两种不同的方法来达成同样的目标,他们各有优缺点:当载上一家子的成员和大包小包的货物从甲地至乙地时,一辆车显然是明智的选择:因为它有充 裕的座位以及足够的储存空间。而对于一个人从甲地到乙地的情况,摩托车则是更好的选择:因为它不怎么会遇上堵车,消耗的燃油也更少。

无论选择摩托车或是汽车,仍有很多事情不会改变:你要把油加进油箱,把车开在同一条道上,而且必须遵守红绿灯,在转弯前要打转向灯,你同样也要遵守限速指示。

但是也终究有很多情况不同了:汽车驾驶者不必带着安全头盔开车,摩托骑手不用系安全带;开车的人转动方向盘来转弯,摩托车驾驶者则要倾斜身子改变重心;开车的人需要踩油门踏板来加速,而摩托车通过手旋转手把来控制加速。

一位汽车司机如果试图通过转移重心来拐弯,很快就会陷入一堆麻烦中。同样的,一个 Windows 用户如果认为自己的经验可以直接派上用场,结果也会因为相同的原因而徒劳无获。事实上,较之电脑新手,一个 Windows “高级用户”在 Linux 的使用过程中常遇上更多麻烦。那些经验丰富的 Windows 用户在面对问题时,如果无法解决,常会觉得“如果我这么有知识的,都搞不定,那新手就更不别想了”,因而得出“Linux离桌面应用还有十万八千里呢”的 强烈想法。但这显然是与事实不符。

解决方法在于:Windows 用户必须意识到他只是一个有经验的 Windows 用户,而不是有经验的电脑用户,Windows 用户必须意识到当自己在尝试 Linux 时,他又成了一个新手



问题三: 文化冲击

子问题 A : 那是一种文化

Windows 用户或多或少地处于一种消费者和供应商之间的关系:他们花钱买软件,获得授权,得到支持,等等。他们希望软件能够有确切的可用性。因此他们习惯于去得到使 用软件的权利:他们花钱去得到技术上的支持以及他们得到他们想要的权利。他们也经常要与一些除了个人之外的实体打交道:例如他们与一家公司签一份合同。

Linux 用户有着更多的一致性。他们不需要花钱去买软件,不需要为得到技术上的支持而耗费财力。他们免费下载软件,并且使用在线聊天工具和到论坛去寻求帮助。他们和个人打交道,而不是公司。

一个 Windows 的用户如果只是把他的观点带到 Linux 中,那么他是不会喜欢上 Linux 的,这需要慢慢地适应。

引起矛盾的最大原因在于在线交流方面:一个初学 Linux 的菜鸟在遇到问题时寻求帮助,当他没有得到他可以接受的答案的时候,他便开始抱怨并且想要得到更多的帮助。因为这正是他以前用付费来获得帮助的方式。问题 就是这不是付费提供帮助的系统。而是很多热心人发自内心地帮助其他人解决问题的系统。一个新的用户没有任何权利去向这些热心人索要帮助,这就如同一个想要 得到施舍的人,还要求从捐赠者那里获得更多的捐赠品一样。

同样,一个 Windows 用户习惯了使用商业软件。这些软件在没有做到足够的可靠性、功能性以及对用户友好的界面之前,公司是不会发布该软件的。因此这正是 Windows 用户希望软件是从1.0 版本开始的。而 Linux 软件一旦重写就会立即发布,因此是从 0.1 版本开始的。这样的,真正需要这些功能的人就会马上得到它;感兴趣的开发者会来帮助改进代码,;以及社区就会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了。

如果菜鸟在使用Linux时遇到了困难,他会抱怨:这个软件没能满足我的需求,并且他认为他有权得到这样的满足。如果他得到这样带有讽刺性的回答:“如果我是你,我要求退款!”,他的情绪将会更差。

因此,为了避免这些问题,应做到:只要记住,你并没有付给那些软件开发者或者在线帮你提供技术指导的人任何钱。他们并不欠你任何东西。

子问题 B : 新的 VS. 旧的

Linux 几乎是因黑客的业余爱好而诞生的。它的成长也使得易于它吸引了更多志同道合的黑客们。Linux 在获得一个易于使用的可用安装程序前一直默默无闻。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它在大众眼中只是一个极客(Geek)而已。可以说Linux“始于极客,馈于极 客”。直至今日,大多数 Linux 的老用户仍自认为是极客。

这是件非常好的事情:如果你在硬件或软件方面有问题,就会有一大群极客们不断寻找解决方案,这显然是一种明显的优势。

但长久以来 Linux 的成长仍旧十分有限。尽管存在一些可以被绝大多数人安装的发行版本,甚至一些版本基于 CD 并且与用户使用的硬件并无冲突。当 Linux 开始因其无病毒和廉价的升级而吸引一些非发烧友用户时,两大用户阵营间并不是没有摩擦,但双方都明了一点:对方都没有恶意,仅仅是缺乏相互理解而已。

首先,你面临的是核心极客们仍然假设所有使用 Linux 的用户们都是极客同志。这意味着他们认为所有人都对此有很深入的理解,这导致了他人控诉他们的一些行为是傲慢、自大和无礼的。事实上,有时如此。但大多时 候却并非这样:“每个人都应知道”这样的善意表达被说成了“地球人都知道!”——大相径庭。

其次,你面临着从使用的商用操作系统转投而来的新用户。这些用户已习惯使用人机界面友好的软件,他们也是不确定因素。

这类问题起因于不同使用习惯的碰撞:第一类人沉醉于不断地按自己喜好重构系统,而第二类人对操作系统如何工作漠不关心,只要它能工作就好。

在乐高(Lego)玩具发生的类似的情况正好阐述这种问题。试想下面的情景:

新用户(以下简称“新”):我想要一个新玩具汽车,每个人都因乐高汽车好玩而着了迷。所以我也买了它,但当我到家后我才发现,我的盒子里只有积木和齿轮!我的车子在哪里?

老用户(以下简称“老”):您应该在利用积木组装一辆车,这才是乐高的真谛。

新:什么??我不知道应怎样拼装这个车子。我不是个机械师。为什么我应该知道如何组装它?

老:盒子里有使用手册。它上面写着拼装车子的步骤。您不用知道原理,只要按部就班就好。

新:好吧,我找到了步骤。这将占用我很多时间!为什么厂家不能装好了再卖给我,还得让我自己动手??

老:并不是所有人都满足于将乐高做成玩具车。这些积木可以被我们组成万物。这才是游戏的真谛。

新:我仍旧不明白为什么厂商不能给我们这种想要车子的人一个成品,如果那些喜欢动手的人高兴可以自己拆了它阿。无论如何,我还是将它组装起来了,尽管某些部件时不时地掉下来。我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吗?我能将它们粘起来吗?

老:这就是乐高。他就是用来拆装的。这才是游戏的真谛。

新:但我不希望总是拆拆装装,我仅仅希望一个玩具车而已!

老:呃,那到底您为啥买乐高玩具呢?

很明显,对那些只想要一个玩具车的人来说,乐高并不是为他们准备的。上面的情景应该不会发生在你的生活中。乐高的价值在于你可以在建造过程中体会到乐趣,而且你也可以将它组装成任何你想要的东西。如果你不想动手拼装,只能说乐高不适合你,这是显而易见的。

由于长久以来一直关注 Linux 的老用户,同样的问题在 Linux 上越发明显:它是开源的、完全可定制的软件集,这才是真谛。如果你不想修改一些组件,为什么自找麻烦来使用它呢?

与乐高出售成品玩具的做法略有相似,通过最近的一系列的成果提升了非黑客用户使用 Linux 的舒适性,这使得更广大的用户可以使用 Linux。也正因如此,你仍可以听到与上面相似的对话,程度也仅是略有不同。新用户抱怨老用户只考虑基本特性,他们不得不通过阅读手册才能实现一些功 能。对太多发行版本的抱怨,对软件过多配置选项的抱怨和对运行时时常报错的抱怨不正如对乐高有太多模块的抱怨一样忽略了它可以被用来按你想发拆装成事实 吗?

因此,为了避免这个问题:请铭记现在的 Linux 已今非昔比。Linux 社区最大的也是最关键的组成部分——黑客和开发者们,他们因 Linux 的可以按需定制而欢喜;他们也会可制定能力的丧失因而神伤。


问题四: 为设计者而设计

在汽车工业中,你很难发现一个人即设计车辆引擎也设计车辆内饰:这些是完全不同的技能。没有人想要只是看起来可以跑得很快的引擎,同样也没有人想要一个做工出众但狭小且肮脏的内饰。基于同样的道理,在软件产业,用户界面(UI)往往不是由软件编程人员设计的。

但在 Linux 的世界却大不相同:一个项目往往是因个人的兴趣而产生。个人也包办了所有的工作,因此这些项目的界面往往缺乏了“用户友好” 的特性:用户对这个软件了如指掌,所以他也就不需要了帮助文件等。vi 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最初它的目标用户就是为那些了解它工作方式的人。因而设计者从来都没有想过如何用其他方式退出 vi ,所以新用户不得不靠重启计算机退出的事情时有发生。

但是,自由开源软件(FOSS)程序员与商用软件程序员的一个最重大区别在于, FOSS程序员的作品都是他们自己想要使用的东西。因此当作品不能被新用户“舒适”使用的同时,它又成为了最终用户最需要的东西:因为作者也是最终用的一 员。商用软件的程序员却大不相同,他们总是为其他人编写软件,而且这些用户都不是专家。

所尽管 vi 拥有拥有一个令新手望而生畏的界面,但它仍然在当今流行,这又归功于他的界面:当你熟悉後就会发现它原来无比强大。Firefox 也是被经常浏览网页的人编写出来的。Gimp 同样是出自经常处理图形文件的人之手。不胜枚举。

Linux 的界面对于新手而言同样的有些“难度”。尽管 vi 名声在外,但他仍然不在那些需要快速修改一些文件的新手的考虑之列。如果你在一个软件生命周期的早期使用它,光鲜亮丽且友善的用户界面永远只高挂在“计 划”列表之上:功能优先。没有人先雇好装修队再去找楼盘,程序员们都是实现功能再不断改进界面。

所以,为了避免这个问题:寻找那些已便于上手为目的设计的软件,或者接受那些与你使用习惯急剧不同的软件。抱怨 vi 对新手不够友好只是舍本求末罢了。


问题五: “用户友好”的神话

在电脑世界里,“用户友好“是一个十分广泛的专有名词。甚至有一个网络笑话就叫这个名字。但这个词却名不副实。

基本实现方法听起来似乎不错:软件的设计要从用户的想法和需要出发。这个方法一直都被认为是单一的实现办法,但事实并非如此。

如果你一辈子都在进行文书处理的工作,理想的软件对你来说就是个快捷强大、能让你投入最小的精力来实现最大的工作效率的文字处理软件。简单的键盘快捷键和无须鼠标的操作将是最基本的需求。

但如果你很少做字处理的工作,你只是要写一封普通的信,那么你不会想着去学会那些键盘快捷键操作方法。排列有序的菜单和一目了然的工具栏图标就是你的理想环境。

很明显,你为某个用户的需求所设计的软件可能对其他的用户来说并不合适。如此说来,若我们每个人都对软件有不一样的需求,那这些软件怎么能自称“用户友好”呢?

简单来说:“用户友好”并非事实,只是为了让复杂的情况看上去变得简单一点而已。

那么“用户友好”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好吧,从那些使用这个词的文章中来看,“用户友好”的软件实际上意味着“该软件对那些以前从未使用这个软件的用户们来说也不是那么难上手”。这就使得那些看上去用户界面都差不多的软件都被归类为“用户友好”。

子问题 A: 熟悉的就是友好的

所以在大多数被认为“用户友好”的文字编辑 和文字处理的系统中,你的剪切和复制使用 “Ctrl+X” 和 “Ctrl+V” 来完成,这完全不直观, 但是每个人都习惯这些快捷键,所以他们把这当作“友好的”快捷方式。

如果有人使用 vi 并且发现里面 “d” 是剪切,“p” 是复制,这将被当成是不友好的:因为这不是大多数人习惯的方式。

但这是更好的方式吗? 明显是的。

如果使用“Ctrl+X”的方法,你怎样从你当前正在编辑的文件中剪切一个单词?(没有鼠标的前提下!)

你必须从开头的字符开始,用“ Ctrl+Shift+Right”来选择单词.

然後“Ctrl+X”把它剪切下来。

vi中的方式呢?“dw”就是删除单词的意思。

如果要剪切 5个单词使用 “Ctrl+X” 方式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从开头的单词开始:

“Ctrl+Shift+Right”

“Ctrl+Shift+Right”

“Ctrl+Shift+Right”

“Ctrl+Shift+Right”

“Ctrl+Shift+Right”

“Ctrl+X“

要使用5个动作

在 vi 中的情况呢?

d5w

vi 方式具有更好的功能性和直观性 。“X” 和 “V” 并不是能够直观记忆“Cut”和 “Paste” 命令的,反之 “dw” 对于 “delete” 和 “p” 对于 “Paste” 更加直观,相对于 “X” 和 “V” 方面,vi 明显是更好的。可是由于她不是大家所熟悉的,因此她被认为是不友好的。并不是因为其他的原因,纯粹的习惯因素使得Windows成为了更加友好的系统。因 此我们要学习问题一:Linux 和 Windows 完全不一样。告诉大家:不可避免,Linux 经常显得没有 Windows “友好”。

为了避免这个问题,你们要记住“友好”并不意味着习惯,试着用你的方式来做事,如果没有用的话,试着想想一个初学者会怎么做,然後你就知道了更简单的方法。

子问题 B: 低效的就是友好的

这是一个可悲的但无法逃避的事实。似乎你越想提高一个程序的功能性,它就看起来越友好。

这是因为友好性是通过在用户界面中使用简单、可视化的“线索”实现的——越多越好。毕竟,如果一个完全的计算机新手被放到一个所见即所得的字处理软件前并被要求把一些文本变成粗体,接下来很有可能:

* 他会认为 "Ctrl+B" 是通常的方法。
* 他会寻找线索,并尝试点击 "编辑" 菜单。如果不成功,他就会从接下来的一系列菜单中尝试比较像的那个:“格式”。新的菜单有一个看起来很有希望的“字体”选项。嗨!这里有我们想要的“粗体”选项。成功了!

下次你再做任何文字处理,都想试着通过菜单来完成每一件工作:不用快捷键,也不用工具栏图标。菜单就是一切。当任务突然需要大量按键和鼠标点击时,你会发现你比爬还慢。

这样使软件变得“用户友好”就像在自行车上装辅助轮一样:它让你能马上骑起来起来,不需要任何技巧和经验。这对一个初学者来说是完美的。但是没有 人会觉得所有的自行车都应该加上辅助轮销售。如果你今天得到这样的一辆自行车,我敢打赌你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除去这不必要的阻碍:一旦你知道怎样骑车了, 辅助轮就没用了。

同样的道理,大量的 Linux 软件是设计成不带“辅助轮”(辅助工具)的——它是为已经有一些使用的基本技能的用户设计的。毕竟,没有人是永远的新手:无知是短命的,知识是永远的。因此 Linux 软件是以大量的知识为前提设计的。

这听起来也许像是借口:毕竟,MS Word(微软的Word)有全部的友好菜单,并且有各种工具栏按钮, 而且有快捷键……它是世界上最棒的。真的吗?友好且有效的。

然而,我们必须透过表象看问题。首先,这个想法的可行性:让一个软件拥有菜单、工具栏、快捷方式等一切意味着大量的源代码编写,而没人为 Linux 开发者花费的时间付帐;其次, 这样做依然没有真正考虑到那些高端用户;极少有专业的文字录入者使用MS Word。你见过哪个编程的人用 MS Word 吗?与此相比,想想有多少人用 emacs 和 vi。

为什么会这样?首先,这是因为某些“用户友好”的行为会导致低效:参看上面的“剪切和粘贴”的例子。其次,这还因为 Word 大部分的功能被放在了菜单里,因此你不得不使用菜单。只有某些最常见的功能可以作为按纽被放在界面的工具栏上。高级用户不得不花大量的时间来找到那些较少 用道,但对高级用户来说依然很常用的的功能。

另外请记住,不管怎样,那些“辅助轮”在 Linux 软件中也同样有,尽管他们不是那么容易被发现,但实际在 Linux 中通常都会有。

以 mplayer 播放器为例。你可以在终端输入 mplayer 视频文件名命令来播放视频文件。你可以使用方向键,PageUp、PageDown键进行快进、后退等操作.这些可能还不能称之为完全的“用户友好”,但 如果你在终端输入 gmplayer 视频文件名 ,你就会看到图形版的播放器,它同样拥有漂亮、友好的界面,熟悉的按钮。

再用从 CD 转换到 MP3(或 Ogg)为例: 如果使用命令行, 你需要先使用 cdparanoia 命令。然后你再需要一个编码器……这会是一个恶梦,就算你完完全全清楚如何使用 (imho) 包。所以,下载和安装 Grip吧。这是一个容易使用的图形软件,自动的在背后使用 cdparanoia 命令和编码器,令你的转换过程变得简单,甚至支持 CDDB,能自动为你的档案命名。

同样发生在抓取DVD上:选择正确的编码是一场噩梦。但是使用dvd::rip软件,可以在一个任何人都能操作自如的图形界面来完成整个编码过程。

因此避免这个问题:要记住“辅助轮”(辅助工具)仅作为Linux的扩展,而不是由主程序自动提供的。而且有时,“辅助轮”还不成为设计的一部分。


问题六:模仿 VS. 汇合

当人们发现 Linux 不是他们想要的 Windows 复制品时,经常争论一件事,就是坚持认为 Linux 一诞生,这就是(或应该是)其努力的方向,而且那些不明白这一点的人错误地帮助,使 Linux 更像 Windows。由于这一点,他们展开激烈的争论:

Linux 已经从命令行时代进入了图形界面时代,这是复制 Windows 的明显尝试。

不错的理论,但是错了:最初的 X 窗囗化系统(见附录)是于1984年发布,继承自1983年移植到 Unix 上的 W 窗口化系统。而 Windows 1.0 是在1985年才发布的。Windows 在1990年发布第三版之前并没有做大——那时,X 窗口化系统已经演化成我们今天使用的 X11 版本好几年了。Linux 在1991年才开始,所以 Linux 没有开发一个 GUI(图形用户界面)来模仿 Windows:它只是使用了一个在 Windows 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的 GUI。

Windows 3 系列让位于 Windows 95,后者带来了图形界面的革命性变化;在这以后很多年,微软都没能作出与此类似的创举。Windows 95 带来了多项创新的特性:拖放功能、任务栏等等。当然,这些也同样被 Linux 所借鉴。

事实上……不是这样的。上述所有的特性在微软使用前就已经出现了。尤其,NeXTSTeP(见附录介绍)是一个非常先进的图形用户界面(就当时而言),它明显早于 Win95 ──1989年发布了第一版,1995年发布了最后一版。

不错,不错,所以微软并没有想出被我们认为是 Windows 界面的独有特性。但它还是创造了一种界面,Linux 从那时起尝试模仿它。

为了揭穿这些,我们可以引用一个经常被讨论的说法:趋同现象。它说的是:两个不同的、各自独立的系统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变得类似。这种现象经常发生在生物学领域。举例来说:鲨鱼和海豚,他们都有着类似的背鳍、胸鳍和尾鳍,以及同样的流线型外形。

但是,鲨鱼是由鱼进化而来的,而海豚则是由陆地上的哺乳动物进化而来的。他们拥有类似外形是由于他们都生活在同样的海洋环境中,他们必须朝最大效 率适应海洋环境的方向进化。实际上不会有一幕这样的场景:未进化的海豚看到鲨鱼以後就开始想“Wow,看看鲨鱼的鳍,它们非常有用。我也要这样进化一套自 己的鳍!”

同样,如果先看早期的 Linux 桌面、FVWM 和 TWM 以及许多简陋的 GUI(图形用户界面),然后再看看今天的 Linux 桌面、Gnome 和 KDE,以及它们带有的任务栏、菜单、视觉效果。是的,不得不说现在的 Linux 比早期的更像 Windows 了。

另一方面,Windows也同样如此;我印象中 Windows 3.0 没有任务栏。那么开始菜单呢?什么是开始菜单?

Linux 过去没有任何桌面像今天的 Windows,微软过去也没有。现在他们都有了,这说明什么问题呢?

这说明两个开发阵营的成员都在寻找提升GUI(图形用户界面)性能的方法,但是解决相同的问题可供选择的方法并不多,他们难免会使用类似的方法。类似并不能说明或暗指一方在模仿另一方。记住这一点,你就不会受到这个问题的困扰了。


问题七:那些 FOSS(自由和开源软件)的事

噢,这导致了问题。非本质的:自由和开源的软件是整个事情中一个极好的和很重要的部分。但是对于一些人看来,理解 FOSS(自由和开源软件)和私有软件之间的不同是一个巨大的改变。

我已经提醒了一些事实,人们认为他们需要并喜欢技术支持。但是事实往往离得很远。

微软的使命声明是“A computer on every desktop(每个桌面都有一台电脑)”——不言而喻,每一台计算机应该运行 Windows。微软和苹果公司都销售操作系统,都尽他们最大的努力来保证大多数的人们使用他们的产品:他们是企业,为了赚钱。

并且FOSS(自由和开源软件)也在那里,甚至今天,几乎都是非商业的。

当你发电子邮件告诉我,Red Hat、Suse、Linspire 和所有Linux发行版:是的,我知道他们在“销售” Linux。我知道他们都希望 Linux 被广泛的采用,特别是他们自己的版本。但是不要混淆提供者和生产者。Linux 内核不是被一个公司创造,不是为了获取利润而维持它。这些 GNU 工具不是被一个公司创造,同样也不是为了牟取利润。X11 视窗系统……不错,当前最流行的实现方案是 xorg,并且“.org”应该部分地告诉你需要知道的(注:.org为非盈利组织)。桌面软件:好的。你提出一个例子,比如 KDE ,由于其基于的Qt是商业化的。(译者注:现在 Qt 已经不是商业化的了)。但是 Gnome、Fluxbox、Enlightenment等等,都是非盈利的。那儿是有人销售Linux,但是那只是非常少数的。

私有软件最终用户数量的增加导致了制作那些软件公司直接的经济效益。对于 FOSS(自由和开源软件)来说,并不是这样,使用人数的增加并不会产生直接的收益。肯定是:个人自豪感,发现 Bug(错误)能力的增长,更多可能得吸引新的开发者,可能有机会得到个好的工作,等等。

但是 Linus Torvalds( Linux 的创始人)没有从 Linux 使用权上挣钱。Richard Stallman( GNU 创始人)没有从增长的 GNU 使用权中获利。所有运行 OpenBSD 和 OpenSSH 的服务没有放一分钱到 OpenBSD 项目的钱袋中去。所以我们来看,这就是在 Linux 和新用户之间最大的问题:

他们发现了不想要的东西。

新用户来到 Linux ,他们曾经使用一种操作系统,那时,最终用户的需求至高无上的,并且“用户友好性”和“以用户为中心” 被认为是第一位的。并且他们突然发现他们自己将要使用的操作系统:仍然依赖于‘man’文档,命令行,手动编辑配置文档和 Google。并且当他们抱怨时,他们没有获得悉心照顾或者承诺的更好的东西:他们屡屡碰壁。

当然,夸大其词了。有许多人尝试去转换到 Linux 但是失败了。

从另一方面来说,FOSS(自由和开源软件)事实上是一个非常自我的发展方法:仅当人们想工作的时候才工作,仅工作于他们想工作的东西。大部分人 们没有看到任何的需求,让 Linux 对没有经验的用户更有吸引力:它已经按照他们想要的工作了,为什么他们应该关心它为什么没有为另外的人工作呢?

FOSS(自由和开源软件)和 Internet 自身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你不需要付钱给一个网页(软件)的作者,去下载以及阅读(安装)它。对于已经有了带宽(知道如何使用软件)的人们来说,无限的宽带 (用户友好的界面)并不是很感兴趣的。博客(软件开发者)不需要很多的读者(用户)来证明写博客日志(编码)。 那里是有许多人从中获得了很多的钱,但它并不是大部分商业喜欢的旧有规则:“我拥有这个,如果你想要一些,你必须付钱”;而它提供了诸如技术支持(电子商 务)的服务。

Linux 对市场份额不感兴趣。Linux 没有客户。Linux 没有股东,或者一个盈利亏损的责任。Linux 不是为了赚钱而创造的。Linux 没有成为这个星球上最流行和最普及的操作系统的目标。

所有的 Linux 社区都想要一种真正不错、充满特色、自由的操作系统。如果 Linux 最终成为一种非常流行的操作系统,那么是美妙的。如果 Linux 最终拥有直观的、用户友好的界面,那么也是美妙的。如果 Linux 最终成为一个数十亿美元的产业的基础,那也是美妙的。

它是伟大的,但它不是重点。重点是,让 Linux 成为社区有能力制作的最好的操作系统。不是为了别人:为了它自己。如此普遍关于“除非 Linux 如此这样,否则永远不会占领桌面”的威胁是不恰当的:Linux 社区没有尝试占领桌面。他们完全不关心它放在你桌面上,是否够好,只要在他们的桌面,运行的够好。 憎恨微软的人,Linux 的狂热者,FOSS(自由和开源软件)提供者或许是吵闹的,但他们仍然只是少数的。

Linux 社区想要的是:一种操作系统能够被任何想要它的人安装。所以如果你在考虑转向 Linux。首先,问你自己,什么是你真的想要的。

如果你想要一种操作系统,没有一个汽车司机在你身边,除了给你把钥匙,把你放在驾驶员的座位上,并且希望你知道要做什么:得到 Linux。你将必须投入时间去学习如何使用它,但是一旦你学会了,你将拥有一种能够站起来跳舞的操作系统。

如果你只是想要没有恶意软件和安全问题的 Windows:阅读好的安全实践;安装好的防火墙,恶意软件检测者和杀毒软件;用一个更安全的浏览器替换 IE ;并且保持升级到最新的安全更新。有人(包括我自己)使用 Windows 从 3.1 到 XP,从来不曾被病毒或者恶意软件感染:你也可以做到。不要用 Linux:非常不幸的是,它不会成为你想要它的那个样子。

如果你想要一种基于 Unix 的操作系统的安全性和性能,和以客户为中心的特点和世界著名的界面:购买苹果公司的 Mac 操作系统。Mac OS X是不错的。但是不要用 Linux:它不会做你想要它做的那样。(译者注:据个人观察,现在Linux界面已经接近或者超越Mac OS X。)

这不仅是关于“为什么我想要 Linux?”。也是关于“为什么 Linux 想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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